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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核准类优惠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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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5-06-17 | 浏览次数: | 来源: 纳税服务处 | 【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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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描述】

 

个人所得税核准类优惠包括以下事项:

 

1)科技成果转化个人所得税优惠。

 

2)外籍个人取得的相关补贴个人所得税优惠。

 

3)随军家属从事个体经营个人所得税优惠。

 

4)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从事个体经营个人所得税优惠。

 

5)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个人所得税优惠。

 

6)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家庭唯一生活用房个人所得税优惠。

 

7)个人无偿受赠或继承不动产个人所得税优惠。

 

8)个人取得城镇房屋拆迁补偿款个人所得税优惠。

 

9)离婚析产分割房屋产权个人所得税优惠。

 

【报送资料】

 

1)科技成果转化个人所得税优惠办理:

 

——《纳税人减免税申请审批表》。

 

——个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技术成果价值评估报告和确认书。

 

——科技部门出具的《出资入股高新技术成果认定书》原件及复印件。

 

——取得奖励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外籍个人取得的相关补贴个人所得税优惠办理:

 

——《纳税人减免税申请审批表》。

 

——外籍个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取得补贴的相关证明材料。

 

3)随军家属从事个体经营个人所得税优惠办理:

 

——《纳税人减免税申请审批表》。

 

——师(含)以上政治机关开具的证明随军家属身份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取得收入的相关证明材料。

 

4)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从事个体经营个人所得税优惠办理:

 

——《纳税人减免税申请审批表》。

 

——师(含)以上部队颁发的转业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取得收入的相关证明材料。

 

5)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个人所得税优惠办理:

 

——《纳税人减免税申请审批表》。

 

——退役士兵与民政部门签订的《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协议书》、领取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取得收入的相关证明材料。

 

6)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家庭唯一生活用房个人所得税优惠办理:

 

——《纳税人减免税申请审批表》。

 

——双方当事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房产证、房产评估报告和原购房发票。

 

——售房合同或协议。

 

——家庭唯一生活用房证明材料。

 

7)个人无偿受赠或继承不动产个人所得税优惠办理:

 

——《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双方当事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下列情形分别再提供:

 

属于继承不动产的,继承人应当提交公证机关出具的继承权公证书、房产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和《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

 

属于遗嘱人处分不动产的,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提交公证机关出具的遗嘱公证书和遗嘱继承权公证书或接受遗赠公证书、房产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和《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

 

属于其他情况无偿赠与不动产的,受赠人应当提交房产所有人赠与公证书和受赠人接受赠与公证书,或持双方共同办理的赠与合同公证书,以及房产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和《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

 

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的,提供公证机构出具的赠与人和受赠人亲属关系的公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的,提供公证机构出具的抚养关系或者赡养关系公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者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抚养关系或者赡养关系证明。

 

8)个人取得城镇房屋拆迁补偿款个人所得税优惠办理:

 

——《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被拆迁户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取得拆迁补偿款相关证明材料。

 

9)离婚析产分割房屋产权个人所得税优惠。

 

——《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房产证、房产评估报告和原购房发票。

 

——双方当事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离婚析产分割协议。

 

【基本流程】

 

 

【基本规范】

 

1)办税服务厅接收资料,审核纳税人报送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是否完整,符合条件的即时办结;不符合的当场一次性告知纳税人应补正资料或不予受理原因。

 

2)录入相关信息,并于受理后1个工作日内转相关部门后续管理。

 

3)提醒纳税人,当减免税条件发生变化,应自发生变化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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